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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个娃工作没了

在广东一家电气公司工作的女职工钟某,因为休生育奖励假,被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双方闹上法院后,涉案公司被判违法,应向钟某支付产假、奖励假、哺乳假工资损失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女职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上述案例。法院提醒,女职工合法生育依法享有奖励假期。

>>案情:女员工休生育奖励假被开除

钟某于2012年12月17日入职某电气公司,双方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电气公司向钟某支付工资至2019年4月。

钟某于2019年5月8日顺产生育一孩,并于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8月10日期间休产假。2019年8月20日,电气公司以钟某已连续旷工6天为由,向钟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经查,钟某曾于2019年8月1日向电气公司人事经理申请奖励假休假。双方发生纠纷后,钟某请求电气公司向其支付产假、奖励假、哺乳期工资损失、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仲裁支持了钟某的请求。电气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公司违法需要赔偿

法院认为,《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奖励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本案中,钟某合法生育,依法享有2019年8月11日至2019年10月29日期间80天奖励假,且已提前向电气公司申请奖励假休假,故电气公司以钟某2019年8月12日至8月20日期间连续旷工6天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属违法解除,应依法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另外,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女职工“三期”待遇损失的,用人单位还应支付女职工原本在正常劳动关系下依法可获得的产假工资、奖励假工资和部分哺乳期工资。

为此,判决电气公司向钟某支付产假、奖励假、哺乳假工资损失、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法院提醒:女职工合法生育依法享有奖励假期

产假包括法定产假和地方奖励假两部分。其中,奖励产假是地方政府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的优惠政策,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女职工合法生育依法享有奖励假期。 据《广州日报》

网友热议

@喜欢酸Q糖:在公司工作七年,生个孩子都不行?又不是投机取巧先去工作再很快休产假的!

@遥望wly:女性太难了!一方面国家号召让你生生生,一方面公司给挤压你的职场生存空间……

@乔春雨一个斯多葛:现在面试都问,生孩子了吗?啥时候生?然后个个不敢生……

@行走的皮皮怪:为什么这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屡屡发生?处罚是否过轻了?

@土拨鼠的小祖宗:最公平的就是男女都休产假,这样男的还能在家照顾老婆带孩子(那些老婆生孩子都不愿意照顾的就别结婚了),还能让企业少歧视一点女性。

@墨羽如风er:所以说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女性不愿意生孩子的原因,生了孩子不仅可能休不了假工作都得丢,那还生孩子干什么呢?不生孩子反而能保住工作,能有钱赚能养活自己。

@Jessie乄:好多不直接开除,但生完孩子休完假再回单位就没你的职位了,让你待不下去主动辞职。

@我把回忆删掉了:20-35都是育龄,35岁以上又嫌年纪大不招,女性就没有适合他们招工的年纪……

@愤怒的云:“我们交生育金,国家给予我们生育津贴,并没有给公司造成什么损失,休产假也是合法的,重点是孕期不可以被开除,这个公司层层根法律对抗,走到哪里他都打不赢官司。”

犀利短评

为劳动者撑腰

应构建宽松的职场环境

广东明明有“80天的奖励假”的规定,为何有的企业还明目张胆违法违规呢?虽然法院最终的判决大快人心,却也带给我们不少值得思考的地方。

对拒不遵守法律法规,甚至还要无理取闹、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无良企业,有没有更严厉的约束办法?比如,劳动监察部门以此为契机,进驻涉事企业彻查劳动法规执行情况。再比如,媒体直接曝光企业名称,用舆论的力量倒逼企业改过自新。

劳动者合法权益被损害的现象极为常见,但像这位女职工这样挺直腰杆维权的还真不多,不少劳动者选择忍气吞声。劳动者自身权益遭践踏敢怒不敢言、资方无视法律为所欲为,源于劳资双方地位的不对等。这就需要劳动监察部门发挥主观能动性,关口前移、主动出击,为劳动者撑腰,构建宽松的就业和职场环境。 乔志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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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时要书面保证一旦怀孕主动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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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法制日报》报道曾梳理了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现状。报道指出,女性在求职、提拔时容易被区别对待,职场女性在是否生育孩子、生完孩子再入职时面临不少难题,也有大龄女职工面临被辞退或被迫提前退休的压力。而造成女职工劳动权益受损的原因并非法律规定缺位,而是这些法律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一方面,相应的惩罚措施疲软,目前仅停留在责令整改层面,无法有效约束企业;另一方面,相对于劳动者,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业依然处于强势地位,在考虑用工成本的前提下往往选择放弃女职工。 据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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