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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颁布 明确6类可惩戒情形和8类禁止行为

惩戒只是手段 教育才是目的 惩戒走心才能正行

学生不服从管理、扰乱课堂秩序,甚至吸烟饮酒、欺凌同学,老师能不能管?怎么管?记者12月29日从教育部了解到,《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日前颁布,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规则明确,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

>>概念界定

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实施时间

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适用范围

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适用情形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惩戒措施

一、情节较轻的情形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二、情节较重的情形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一)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三)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五)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三、影响恶劣的情形

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四、存在特殊的情形

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并予以教育管理。

教师、学校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物品或者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教师、学校对学生的违规物品可以予以暂扣并妥善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属于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禁止行为

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二)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反复抄写,强制做不适的动作或者姿势,以及刻意孤立等间接伤害身体、心理的变相体罚;

(三)辱骂或者以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学生人格尊严;

(四)因个人或者少数人违规违纪行为而惩罚全体学生;

(五)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

(六)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

(七)指派学生对其他学生实施教育惩戒;

(八)其他侵害学生权利的。

>>申诉处理

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依据本规则第十条实施的教育惩戒或者给予的纪律处分不服的,可以在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作出后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起申诉。

学校应当成立由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学生以及家长、法治副校长等校外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学生申诉委员会,受理申诉申请,组织复查。学校应当明确学生申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受理范围及处理程序等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

学生申诉委员会应当对学生申诉的事实、理由等进行全面审查,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的决定。

学生或者家长对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焦点问答

让教育惩戒有尺度 有温度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答记者问

日前,教育部印发《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实施教育惩戒要把握哪些原则?

《规则》明确,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一是强调教育惩戒应当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坚持育人为本。要基于关爱学生的宗旨,注重人文关怀,达到教育学生遵守规则、增强自律、改过向上的目的。基于这一原则,《规则》规定,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学生受到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后,能够诚恳认错、积极改正的,可以提前解除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二是明确实施教育惩戒要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合法合规。要以事先公布的规则为依据,尊重学生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规则》要求,校规校纪中的行为规范和教育惩戒措施应当明确,并应事先公布,未经公布的校规校纪不得施行;还规定实施较重或者严重教育惩戒,要事前听取陈述申辩、事后给予救济。三是要求实施教育惩戒应当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规则》要求要综合考虑学生的一贯表现、主观认识、悔过态度以及家庭环境等因素,以求最佳育人效果。

2.规定惩戒措施时需要注意什么?

校规校纪包括学校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是学校实施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据。学校在制定校规校纪过程中,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内容的限定性。考虑到实践中各地、各校、不同教育阶段实际存在较大差异,《规则》规定学校可以结合本校学生特点,通过制定校规校纪规定相应教育惩戒措施,但相关措施限定在实施一般教育惩戒和较重教育惩戒,其严厉程度应当与《规则》规定的措施大体相当。二是规范的可操作性。《规则》要求,学校校规校纪中应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校规校纪应清晰明确、科学合理、易于操作,防止出现各种“奇葩校规”。三是程序的合法性。《规则》强调,学校制定校规校纪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学生家长意见,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听证。校规校纪应当提交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应当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学校应当利用入学教育、班会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规则》同时规定,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校规校纪执行委员会,负责确定可适用的教育惩戒措施,监督教育惩戒的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教育等。

3.如何保证教师正当实施教育惩戒?

首先,要求学校、教师提高能力,会用善用。《规则》专门规定,学校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促进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提高教师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教师应当审慎使用教育惩戒,与鼓励、劝导、积极管教等教育方式相结合,确有必要再合理使用。其次,强化保障,保证能用敢用。由于舆论压力、安全风险压力等,实践中教师往往顾虑重重,不敢实施教育惩戒。《规则》明确,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教育惩戒是教师的职务行为,教师正常履职产生的纠纷和法律后果应由学校承担。教师因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其家长发生纠纷,学校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即使因为教师实施教育惩戒与家长产生纠纷,也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正当渠道解决,家长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学校、教育部门、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追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最后,健全监督,避免滥用。《规则》明确了教育惩戒后的救济渠道,包括校内申诉、向主管部门申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还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明确教师不当实施管理行为要承担相应责任。《规则》健全了监督机制,畅通了救济渠道。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综合教育部网站等

>>家长观点

应划清体罚惩戒标准

西安市民李女士讲述了发生在自己孩子班上的一件事:班里有个特别调皮的孩子,上体育课时不跟老师节奏动作,还与老师顶嘴,老师罚他沿操场跑了五圈。“这也没啥事,后面事情才叫人看不懂。”李女士说,孩子回家后给家长说老师体罚他,家长拿出孩子患心脏病的证明,找了多名家长指证老师体罚过学生,比如罚跑圈,打过学生等。最终事情闹得不可收场,家长逼迫学校让体育老师不得再教自己孩子的班级。“也不知道家长有没有提前说过孩子不适宜剧烈运动,但是最后因为一件小事把老师弄得没法再在班级待下去。体育老师大学毕业没多久,如果因此导致职业生涯受损,还挺让人唏嘘的。”感觉这就是体罚和惩戒是否适当的事,确实应该有个规范性文件,调皮的孩子太难管了,不能让老师跪着教书育人,对此明确界定也能避免家长和老师之间产生矛盾。

陈老师在咸阳一所小学当语文老师,也是一名班主任,“现在孩子不好管是大家公认的,说重了不行,说轻了也不行,尤其是调皮的孩子。”教育部的《规则》还没仔细研究,估计学校会组织大家学习,教育学生大部分时候是鼓励,但有时一点小惩戒也能让孩子紧迫起来,“高年级的孩子尤其这样,一旦让他写检查,他立马就紧绷起来了。”不管啥手段都是让孩子能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引以为戒。陈老师说,教育部的新规感觉是给老师们撑腰,这几年学生伤害老师的事情屡见报端。什么是教育惩戒,什么是体罚,自己得仔细研究一下,她觉得能不能真正起到教育作用是关键,否则就只是批评、罚站或者让孩子增加一些作业,也担心有家长说这是变相体罚。

教高中历史的狄老师说,历史课不是主课,主要就是上好自己的课,有一次自己的课堂上,有同学在改数学卷子,心里十分失落的她也没说什么,上完课后她和班主任聊了几句,后来班主任邀请学生来办公室道歉,让她十分意外。狄老师说,现在的学生挺难管,高中的孩子站起来比自己高一头,自己平时还是表扬多批评少,“每次表扬时,我都会跟一大串学生的名字,但是说到点名批评时,我会斟酌再三。”

华商报记者发现,网友们对《规则》普遍点赞,有网友说,老师对扰乱教学秩序的学生不实施教育惩戒只有两种可能:对该班同学全部放弃,对自己的职业操守放弃。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严师出高徒,温室里养出的花,看着漂亮实际多数都不堪风雪一击。

有网友表示,一边让老师教书育人,一边要求老师对犯错学生不打不骂不罚,全靠爱的教育不现实,适当惩戒很有必要。 华商报记者 李婧

>>网友热议

@李*国(一班七八):会用、敢用、慎用……

@卢宸:我对戒尺适度打手心还是持保留态度。

@半生少年:我们小时候可没少挨过打……

@人立品为先:严师出高徒,要“严”而有信不要“严”耳盗铃

@媛媛:从来都不反对正常的善意的惩罚,可恶的是打着教育的幌子恶意的惩罚和侮辱。

@万*恒:严师才能出高徒。

@1255:教育惩戒要越来越清晰明确,让教师和家长知道哪些手段能用哪些不能。从而使得教师能教敢教会教。

@小兵:好!教育,不教怎育?教导,不教怎导?

@David:我有幸小学、初中、高中都遇到了待我们如儿女的老师,感恩!

@山城:行使教育惩戒权有法可依之后,还要看到,如何用好教育惩戒权仍然是一个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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