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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岁男子网恋

见面10天给女网友转款160万 闹掰后近百万元被判赠与

58岁的北京男子詹勇,怎么也没想到,竟然“栽”到一个女人手里。

2019年夏,詹勇通过婚恋网找到一位46岁的离异女性,奔着结婚的目的,在见面10天里转给对方160万元。2019年秋,俩人闹掰,对方返还72.5万,剩余的钱迟迟未还,俩人闹上法庭,两次审理均判钱款属“赠与”。

北京男子网恋广州女子

同居后给对方转了160万

2019年5月,提前退休的詹勇,想要找一个老伴共度后半生。

5月中旬,他在婚恋网上认识了46岁的离异女人陈梦。詹勇说,他退休后打算去南方养老;加上老伴去世6年了,孩子在国外生活,独自一人着实孤独,想找一个女子相伴终老,“了解后知道,陈梦是广州本地人,离婚,虽有俩孩子,总体看蛮符合我的意愿的。”

俩人在微信上聊得火热,口头约定了网恋三部曲:认识、租房磨合、结婚买房。

去年6月10日,詹勇飞到广州,在宾馆见到陈梦。彼此印象还不错,俩人开启同居生活。为了让陈梦看到自己真心实意想和她过日子的诚意,詹勇在2019年6月13日、6月20日、6月21日分别转给对方10万、100万、50万,9月10日又给陈梦转了两个月的生活费8万元。其中有10万元是委托陈梦租房用的,陈梦也于6月15日租了一套月租7000元的两居室。

裂痕出现在同居一个多月后,詹勇发现陈梦开始不回家,打电话问“在哪里”,总是回复“在忙”“出差了”“去朋友家了”……

去年11月初,俩人因为各种琐事争吵不断,彻底开撕,詹勇要求陈梦返还之前打到她银行卡里的100多万,多次追讨下,陈梦在11月14日至11月19日期间,4次返还詹勇72.5万元,剩下的95.5万元迟迟未还。

两次闹上法庭

均被判“赠与”

钱财追讨未果后,詹勇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陈梦返还剩余95.5万元的不当得利。

今年5月22日,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审理了此案。针对168万元用途,两人出现争议。陈梦认为,两人之间是属于赠与合同关系,原因在于,2019年6月俩人确立恋爱关系的时候,詹勇曾向她提出,一起生活后不必外出工作,由他承担双方及女方两个儿女的生活费用,因女方对辞职有顾虑,男方承诺赠予200万,当时只转了150万,后因同居生活需要,又转了10万租金及8万生活费,均属于赠予。詹勇并不认可,“俩人结婚,总得有房住,我是奔着结婚为目的转过去的钱,要不我傻呀,认识10天,给你转过去100多万,还承诺替你养孩子,跟我又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在一审判决中,法官认为10万租金和8万生活费,双方均共同居住生活过,不属于不当得利,150万的转账,是男方在给付女方的时候以“辞去工作”为附条件,是有条件的赠与,女方现在已经辞去工作,赠与的条件也已成就,双方之间构成赠与关系。判决书中还表示,虽然被告(女方)在2019年11月曾转账返还原告72.5万元,但该行为不足以推翻原告对本案所主张的款项做出赠予意思的表达,故不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返还95.5万元的诉讼请求。

2020年8月1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原审认定事实清楚,判决并无不当,驳回詹勇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詹勇说,奋斗大半辈子的钱财,因一场感情纠葛,竟然变成一个陌生人的,心里憋屈。目前他已经委托了代理律师,准备申请再审。(文中詹勇、陈梦均为化名) 据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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