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周怀忠

您的位置: 电子报 > 经济 > 正文

宏信证券西安唐延路营业部涉反洗钱等违规被警告

近日,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网站披露了《关于对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唐延路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显示,该营业部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是未审慎履行客户资料审核责任。个别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两融业务知识评测表、两融业务开立申请表客户签名笔迹不一致,个别70岁以上客户合格投资者申请表、风险揭示双录投资者意愿确认书、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银行存款协议书客户签名笔迹不一致,个别客户申请私募资管计划合格投资者资料中其工作单位2019年10月25日提供其收入证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单位已于2016年6月注销,不符合《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监机构字[2003]260号)第二十八条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第三条的规定。

二是反洗钱监控处置措施执行不及时。反洗钱管理系统2020年9月16日显示5名客户存在“使用同一IPMAC地址交易”的预警信息,9月18日营业部合规人员排查结论为“经与客户联系,客户确认账户是本人操作”“排除可疑不上报”,通话记录显示与客户通话时间为9月28日,不符合《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

按照《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陕西证监局对宏信证券唐延路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华商报记者 查京京

华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029-8651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