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周怀忠

您的位置: 电子报 > 国际 > 正文

新时代 新文明 新生活

2020陕西文明旅游评选启动 来推荐你身边的榜样

新时代·新文明·新生活,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文明在我们生活中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2020年这个特殊的年份,文明旅游更是与每个人的美好生活息息相关。

即日起,由中共陕西省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华商报社承办的“2020年陕西文明旅游征集及评选”活动正式启动,面向广大市民、游客、景区征集2020陕西文明旅游先进案例及事迹。

文明旅游、文明出行、文明就餐

刻不容缓

随着近年来国内旅游及出境旅游的发展,对文明旅游的需求和要求不断增加。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影响,敲响了文明旅游、文明出行及就餐的警钟。陕西省委文明办、陕西省文旅厅紧抓文明主线不放松,取得了一系列的阶段成就。

今年“五一”小长假前,为了保证全省人民安全安心享受文化旅游生活,陕西省委文明办和陕西省文旅厅特联合向全省发出“做好疫情防控安全文明旅游”倡议,呼吁广大游客防控优先,加强防护;避免扎堆,错峰出游;牢记安全,远离危险;遵守秩序,文明出游。5月19日中国旅游日,华商报联合陕西省文旅厅在线启动2020年陕西文明旅游活动,通过沙画表演以及景区、旅游饭店、旅游达人录制的VCR,倡导文明旅游。端午小长假、中秋国庆长假等节假日前,多次强调和呼吁文明旅游。

经过全省文旅行业、景区、企业的努力,中秋国庆长假陕西接待游客4224.38万人次,旅游收入254.06亿元,旅游秩序井然,无重大安全事故,实现了“安全、秩序、质量、效益、文明”的目标,为今后旅游业的进一步复工复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6大类评选

寻找陕西文明旅游标杆

为抓实抓细2020年文明旅游工作,提高全民文明素养,全面展示陕西文化和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亮点,即日起“2020年陕西文明旅游征集及评选”活动正式启动,将通过宣传和评选,引导广大游客遵守秩序文明出游,拒绝餐饮浪费文明就餐,共建文明健康美好新生活。

2020年你的旅途中遇到过的文明游客、你见过的文明引导员、文明旅游景区、文明城市、区县和单位……都可以通过电话和邮件、微信后台留言等方式向华商报推荐,华商报将通过征集、定向挖掘等方式,对身边优秀文明旅游案例进行采访宣传报道,并在后期通过投票及评选,分别选出2020陕西文明城市、文明区县、文明单位、文明旅游景区、文明旅游督(引)导员、文明游客共6大类型先进,在全省范围内宣传及表彰。

活动同期,华商报将上线“2020陕西文明旅游专题”,通过文图、视频等多形式报道宣传陕西文明旅游优秀案例;还将进行“文明有礼趣味问答竞赛”,通过答题赢取丰富奖品的形式呼吁全社会参与和关注;还将邀请陕西省各行业名人及网络大V参与陕西文明旅游VCR录制,举办“文明旅游快闪”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新时代·新文明·新生活,文明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文明旅游让我们的出行更安全快捷和美好,2020年文明旅游评选的号角已经吹响,快快推荐分享你身边的优秀案例和事迹,报名参与全省角逐。 华商报记者 李怡

参与方式

1.以上评选申报资料不限格式,以文字+图片或视频等形式提交。

2.关注“华商爱游帮”官方微信,点击主页“文明旅游”提交;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hsblyzk@163.com

3.温馨提示:即日起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1月22日17:00前;报名资料可复印,盖章后生效

4.咨询电话:029-62502665(周一至周五,9:30-11:30、14:00-17:00)

参选标准

一、文明游客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受到单位和社区广泛认可好评。在旅游活动中遵德守礼、乐于助人、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积极传播文明礼仪,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劝诫阻止旅游不文明行为,事迹突出。

二、文明督(引)导员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受到用人单位和游客广泛认可好评。在旅游活动中先进事迹被广泛宣传,有突出的事迹表现;综合素质好,注重身教言传,协助导游领队做好文明旅游督导工作;在督导过程中,发挥自身表率作用,具有良好的文明服务和文明引导意识,主动劝诫不文明。

三、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案例申报(景区、单位、区县、城市)

1.案例实施时间。自2019年以来组织实施已经完结或正在进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或代表性。

2.案例规范完整、成绩突出、可传播性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有较为完善的实施计划和周期,具有阶段性效果和总结,定期开展。深度体现文明旅游宣传、服务和引导责任意识,对文明旅游传播有明显成效。

华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029-8651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