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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失踪女子遇害案

丈夫疑因借钱炒股 回迁房装修分歧杀妻

7月23日,杭州警方通报确认失联多日的来女士已遇害,此前家人曾悬赏10万元征集线索。根据通报,其55岁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印证

有业主猜测

失踪女子丈夫难脱干系

“就是她丈夫作案,杀人碎尸……”事发的杭州江干区三堡北苑一位自称姓孙的男性业主告诉华商报记者。杭州警方的通报印证了此前大家的猜测,来女士的丈夫脱不了干系。

7月23日21时许,杭州市公安局官微发布通报称,失踪女子来某某已遇害,其丈夫许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许某某此前接受杭州当地媒体采访时表示,7月5日凌晨,来某某在家中离奇“失踪”。他在7月5日凌晨0:30起来上厕所时,看见妻子在床上睡觉,等到凌晨5:30再起床时,妻子已经不见了。家属查看小区监控,确定来某某是7月4日17:10回家,没有监控显示其走出小区。来女士大女儿发现,除一件棕色吊带睡衣外,母亲的身份证、钱包、手机、钥匙都在家里没有带走。当时还问了隔壁邻居,邻居称自己睡得比较晚,有时来某某家晚上冲马桶的声音都听得见,但事发当晚没有听到任何声响。

来某某大女儿在7月6日晚前往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四季青派出所报警。警方把小区的所有窨井、电梯井、顶楼蓄水箱,甚至小区所有监控都查看过了,来某某好像真的人间蒸发了。

>>起因

丈夫或因借钱炒股和回迁房装修分歧杀妻

孙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小区属于回迁安置小区,来女士夫妇都是二婚家庭,夫妇俩和11岁的小女儿生活在一起,据说还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新房正在装修。因为两套回迁房的所有权和装修问题,来女士和许某某曾发生过争吵,这已经从邻居处得到证实。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杭州房价高企,江干区三堡北苑仅二手房均价每平方米接近3万元。

华商报记者注意到,未经警方证实的网传信息显示,经杭州警方专案工作,23日1时许,许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传唤。经审查,55岁杭州籍嫌疑人许某某交代其自身性格存在缺陷,多次向妻子来某某借钱炒股被拒和回迁房装修意见存在分歧等原因产生不满,于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以枕头蒙头的方式将其杀害,分尸后将大部分身体组织通过抽水马桶冲入化粪池,部分骨骼带到室外后分散抛弃,目前警方正查找。

>>调查

失踪当天家中用水量激增?

警方清理化粪池冲洗拍照

此外,有业主称物业人员清查来女士家所用水量显示,来女士失踪后,他们家用水量激增。

7月24日上午,有媒体记者在事发小区看到,死者来某某的几位亲属来到现场,蹲在小区化粪池的井盖旁号啕大哭。

孙先生表示,在夏季高温天气,尸体不能久存,许某某很可能是将小的尸块丢进马桶冲走,大的尸骨带走丢弃。警方用吸污车清理化粪池,对化粪池内提取的物品进行冲洗拍照后打包带走。

针对使用粉碎机的说法,孙先生表示不可能,因为楼房隔音效果不好,使用粉碎机的话,肯定会有邻居听到。或许随着案件的告破,这些悬疑会被逐一揭开。

7月24日,华商报记者试图联系来女士的大女儿和其丈夫,但手机一直无人接听。记者从杭州某会计事务所证实,来某某并非会计事务所的保洁员。记者联系杭州警方证实,来女士的丈夫许某某涉嫌故意杀人已被控制。

7月24日,杭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警方通报称,案件取得重大突破,失踪女子已经遇害,其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被江干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将根据案件侦办进展,于近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有关案情。

>>律师

即使找不到尸骸

有其他证据也可定罪

“定罪量刑的依据之一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尸骸虽是受害者遇害的重要证据,但是并非唯一证据,如其他证据,比如,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词、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形成故意杀人完整证据链条的,也可定罪。”

7月24日,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刑辩律师赵良善分析认为,“如果许某某杀害妻子分解尸体属实,无论是基于经济利益还是其他原因,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赵良善表示,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许某某的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极为恶劣,最高可判处死刑。

针对网传许某某11岁的女儿知情的说法,赵良善认为,即使11岁的女儿隐瞒了其父犯罪行为,未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8种暴力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为满14周岁。“11岁女儿年龄较小、心智不成熟等,在受其父威胁的情况下作出隐瞒案情的行为,也是情有可原的。” 华商报记者 李华

特别关注

遇害女子丈夫是个怎样的人?

来女士的丈夫许某某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是否如网上传闻,曾是一名侦察兵,“有极强的反侦察能力,心理素质极好”?

24日,有媒体先后电话联系到了许某某原籍所在村的村干部许某,以及其多年前在福建服役时的战友,他们对于许某某的行为都非常吃惊,认为“他怎么可能做这种事,根本看不出来。”

村干部许某介绍,许某某之前一直居住在老家,成年后去福建某地服役。他的父母已去世,家里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弟弟。

村干部许某说,他与许某某年纪相仿,从小一起长大。在他的印象中,在村里,许某某全家“其实都是很本分的人”。

“他们一家都是属于很低调的人,在村里生活那么多年,从来没和人发生过矛盾。”许某说,“他当初服役去了三年,后来户口就转走了,再后来也不怎么回村里住,一直在外面打工,养鸡养鸭,在杭州、上海这些大城市到处跑。”

此前,网络上曾有多名网友称,许某某之所以能够避开小区所有监控,是因为其在小区物业工作。其作案后,之所以能如此淡定,并且让警方短时间内无法找到证据,是因为其曾在部队服役,且是侦察兵出身。

前一种说法,已被物业否认。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许某某并未在该物管公司工作。针对后一种说法,7月24日,记者联系到了许某某曾经的战友,对方表示,许某某不是侦察兵。

据这位不愿具名的男士透露,许某某于1984年在浙江诸暨入伍,随后前往福建服役。

“我们当初服役的部队,并没有侦察连这个说法,他也不是侦察兵。”许某某的战友称,许某某和他都是工兵。他回忆,30多年前在一起时,许某某“并不讨厌,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平时也不怎么说话,有时老乡聚会,他也就是听别人说,很少发表意见”。 据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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