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剩的玉米棒从天而降
惊魂时刻:一根玉米棒从天而降
扔下玉米棒子的地点是富春山居小区,旧城改造后回迁户和个人购买的商品房相对混合。知情人介绍,扔下东西的就是迎着小区大门的35号楼,这幢楼共24层,入住和未入住的共96户,小区物业管理是盛鑫物业公司。
联系上现场受伤的市民王女士,王女士介绍,事发当天是14日上午10点多,当时她抱着一岁多的孙子路过,正走到35号楼楼下,突然就感觉有东西袭来,自己本能地扭了一下头,玉米棒就砸在右肩上,当时肩膀就肿起来,自己喊了几声楼上也没人呼应,无奈之下报了警。直到现在,肩膀处的红肿还没有消……
物业:将对全楼住户做DNA检测
民警勘查后,确定从楼上扔下来的是大半只啃食得差不多的玉米棒子,目前证物已被封存,具体情况已经上报刑事侦查部门。
“扔下玉米棒子的应该是住在这幢楼以上的某户人家,不过楼上住着96户人家,又没有摄像监控,目前很难确定究竟是哪户人家。”盛鑫物业公司的孙经理说。
高空坠物危害巨大,当时小区里有不少人,想想的确可怕。发生类似的事件,让人痛心之余更为愤怒,为了杜绝以后再出现类似事件,盛鑫物业公司的孙经理说物业已经起草了一份通告,敦促肇事者主动投案自首。通告说:“封存证物现在正在做DNA检测,请肇事者主动到派出所自首,否则,DNA检测结果出来后,将对全楼住户全部做DNA检测,届时,除追究肇事者责任外,肇事者还需承担全楼所有人员的DNA检测费。”
目前警方正在对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
小区业主: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记者采访结束后,路过锦绣新城时随机采访了几个居民,几乎都差点是高空抛物的受害者。“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听说这个事情了。”小区居民刘女士说,“有生活垃圾,还有一次是西瓜皮……”
一位大妈骑电瓶车接孙子回家,说起高空抛物有些激动,“有些人确实没素质,垃圾袋从阳台往外这么一丢……”
天鸿凯旋城的一位居民说,这几年小区高空抛物发生过好多起,其中有人从楼上扔下一个使用过的卫生巾……
“什么都有,垃圾、烟头,最恶心是竟然还扔下来安全套……”天鸿凯旋城业主林女士叹了口气,“只能骂两句解解气,最重要还是要想办法解决问题。”
律师:《民法典》提供“兜底”保障
对此记者采访了山东鑫同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曲学松律师,曲学松律师表示,今年5月28日通过的《民法典》对于如何守护“头顶上的安全”做了明确细致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这意味着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不能明确责任人,那该楼业主都有可能要被追偿责任。这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同时为补偿人进一步追偿提供了法律依据。当然,如果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需提供充分可信的证据,以证明事发时房屋内没有人,比如在出差、就医或购物,就要提供机票、火车票、宾馆住宿证明、医院证明、商场购物摄像记录等相关证据。在举证不够充分的情况下,还是会被法院认定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曲学松律师表示,解决高空掷物坠物治理,此类事件处理的主要困难是行为人难以确定的问题,法律上已经规定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并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类行为的发生。目前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安装高空摄像头,从下往上仰拍,捕捉高空抛物运行轨迹,东西是从谁家里扔出来的,一目了然。而小区安装高空摄像头,一般来说需要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通过,公示结束开始招标,相关费用从业委会账户划拨,来自小区公共营收,比如公用房租金和广告费等。 据《烟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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