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已成为人们记录生活点滴、联络沟通的重要工具。有些人罔顾事实,出于个人泄愤、博取流量等原因,在网络平台上发表不当言论,甚至辱骂他人,这就触犯了法律。魏某某因为酒后在微信群中辱骂他人,被公安横山分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7月19日,横山区雷龙湾镇某村书记来到派出所报案称,同村的魏某某在酒后无端辱骂自己,请求查处,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7月18日魏某某酒后,因对村书记工作不满,在该村500人的微信大群中,发送辱骂村书记语音数条,时长总计约6分钟,内容粗鄙、不堪入耳,在村内造成了严重不良后果。
民警依法将魏某某传唤至公安横山分局办案中心,魏某某陈述了酒后在微信群辱骂他人的违法行为,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下,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给别人造成的伤害。 通讯员 文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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