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
2025年中招,西安市严格执行“除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的要求。
一、军人子女。军人子女升入高中阶段学校教育优待按照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陕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政〔2023〕152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教政办〔2013〕7号)规定执行。
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规定执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审核随军人子女进行。
三、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考生,在招生录取时,增加录取总分20分后,参加招生录取。
四、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招生录取时,增加录取总分10分后,参加招生录取。1.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残疾民警的子女;2.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在西安的子女,台湾籍考生。
五、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2.其他军人子女;3.少数民族考生;4.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考生。同一考生具有照顾政策的多项条件,按最高一项给予照顾,所有政策照顾的考生须为西安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彭宏
华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029-8651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