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西安市教育局印发《西安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致全市中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7月18日12:00,西安市将公布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城六区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控制线将通过西安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号和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其他各招生单元录取控制线由各区县教育局公布《方案》明确。城六区招生单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9日8:00至21日18:00,五区二县和西咸新区直管区独立招生单元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2日8:00至24日18:00。
鼓励具备条件的中职学校
整建制转设综合高中
《方案》指出,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阳光招生、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所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必须通过西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管理平台网上录取。
西安市将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总计划(含各类招生计划,单列计划除外)中的不低于50%定向分配到招生单元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向办学质量、育人效果提升明显的薄弱初中倾斜。
西安市将有序扩大中职学校综合高中班试点范围并增加招生数量,鼓励具备条件的中职学校整建制转设综合高中。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等五区二县及其已划归开发区地区因生源不足、尚有富余学位的部分高中学校、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的中职学校,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可面向城六区招生,纳入全市招生统一管理。
从2025年起,西咸新区直管区原属城六区招生单元的学校继续随城六区统一组织;原咸阳区划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西安市统一管理,与直管区原长安、鄠邑区划一并纳入西咸新区直管区独立招生单元,由西咸新区具体组织实施。
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全市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防伪成绩单,统一发布录取分数线;所有考生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规定统一填报志愿。
城六区录取过程中,统一填报的普通高中志愿按程序录取结束后,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未被录取考生可在规定时间选报第一次征集志愿,选报范围为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若第一次征集的志愿按程序录取结束后尚有剩余招生计划,则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
城六区招生单元考生普通高中志愿第一批次为3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志愿;第二批次为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考生第一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第二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和普通高中,方能提交志愿。考生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考报名资格审查和招录工作的通知》要求,只符合报考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须填报不少于2所该批次学校。
定向志愿每生限报1所学校。通过体育艺术特长生市级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与招生学校达成招生意向的前提下,应填报与达成意向学校一致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学校。
考生还可选报经省教育厅审批的国际课程班和语言班志愿。国际课程班收费执行批复的收费标准,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本市辖区内各大学教职工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在同批次学校中应先选报本大学附中。
五区二县和西咸新区直管区独立招生单元普通高中志愿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考生试点综合高中班志愿采用平行志愿。
选报职业高中(不含试点综合高中班)、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的考生,在全市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可任意选报学校。
试点综合高中班学生
学习期间不得转入普通高中
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全部建立电子考籍档案,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使用电子考籍档案录取。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基本条件及依据是什么?《方案》明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方具备普通高中和试点综合高中班录取资格。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任意2个维度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试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具备省级标准化高中(包括省级示范高中)录取资格。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进行。
全市所有学校录取结果通过全市中招录取平台统一管理,各独立招生单元普通高中(含试点综合高中班)和职业高中录取结果要按时报市教育局审批录取,同时归入全市录取库。各学校学籍库学生必须与录取库学生对应。
试点综合高中班学生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由中职学校实施教育教学,单独编班;学习期间学生不得转入普通高中,可自愿申请转为中职学籍,同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
试点班的课程体系,在开足开齐普通高中课程的同时,须开设1门职业教育课程,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实行学分制管理,教材选用版本与同区域相应学段保持一致。
各普通高中学校新生报名注册统一在新学期开学报名时间进行。
《方案》同时要求,严禁以集团化等名义混合招生。任何学校不得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采取签约、承诺等方式提前组织招生,不得提前组织新生报名、注册,不得提前收费,不得提前组织军训。各区县和开发区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招生全过程监管,畅通举报和申诉渠道。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彭宏
华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029-8651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