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5征集令
买车,遭遇套路贷;购物,遭遇骗局……过去一年,华商报大风新闻持续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维权报道涉及食品安全、网络直播、汽车交通、医疗美容、游戏充值、大数据杀熟、预付式消费等各消费领域和消费场景,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奔走。
在帮助消费者维权的道路上,天天都是3·15。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5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华商报大风新闻面向社会征集新闻线索。
华商全媒体9大平台继续征集线索,等你来爆料:
1.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可拨打029-88880000直接举报反映。
2.华商报官方微博:关注“华商报”官方微博,发送私信“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3.华商报官方微信:关注“华商报”官方微信(hsb88880000),在微信后台发送私信“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4.华商报小程序:微信搜索“华商报”小程序并发帖留言,内容包含“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文字、图片、视频皆可发送。
5.微信视频号:搜索账号“大风记者帮”,关注后发私信“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6.华商网官方微信:关注“华商网”官方微信(hsw_news),在微信后台发送私信“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7.华商网官方微博:关注“华商网”官方微博,发送私信“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8.华商头条APP:下载“华商头条”APP,点击首页下方菜单“+”栏目,发送“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9.二三里资讯APP:下载“二三里资讯”APP,点击首页下方菜单“+”栏目,发送“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卿荣波
西安一公司虚假招聘
求职者:被骗高额体检费
春节刚过,本想找一份新工作,却没想到掉入了一个求职“陷阱”,杨先生倍感无奈。
面试后被要求到指定诊所体检
百元项目被收取近300元
近日,西安市民杨先生遭遇了一场招聘骗局。“前段时间我在网络招聘平台上看到西安晨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正在招聘设备维护技术员,工作内容简单、薪资待遇优厚,招聘要求也不高。”杨先生说,他通过平台联系到这家公司,和对方的人力资源加上了联系方式。
2月14日,在公司人力资源的指引下,杨先生来到了西安市未央路凯玄大厦10楼1003室进行面试。“工作人员告诉我,他们是给一家叫极众电子科技的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地点在高新区。简单问了几个问题之后面试就通过了,工作人员让我去做体检,报告合格就能入职。”
让杨先生疑惑的是,公司要求他们必须去指定的地方做体检,其他医院的体检报告均不认可。“他们指定的是一个诊所,名叫新城区云智门诊部,并不是大医院。”杨先生说,虽然觉得奇怪,但为了获得这份条件优厚的工作,2月15日,他还是来到了这家诊所。“当时只给我们做了一些基础性的体检项目,在外面的收费标准一般是在百元以内,诊所却收了我们297元。”
“体检之后我拿着报告回到了面试的地方,工作人员让我填了入职表,告诉我需要先去重庆的一个小厂实习培训几个月,之后才能去极众电子科技正式工作,去重庆前还需要先给公司缴纳500元车费,这时我才意识到,我可能被骗了。”
极众电子科技公司:从未委托晨拓电子招聘
2月2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杨先生使用的网络招聘平台上搜索西安晨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已无法搜索到,疑似被平台封禁。记者通过天眼查了解到,该公司注册仅1个月,与陕西极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明显关联,该公司也未登记联系方式。
随后,记者致电陕西极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近期收到多位应聘者来电咨询晨拓电子招聘一事,极众电子科技从未委托晨拓电子进行过招聘工作,与该公司也无任何关联,公司已向网络招聘平台进行申诉,也建议应聘者报警处理。
当天下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将晨拓电子假借其他公司名义招聘并收取高额体检费一事,反映至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将调查核实,如确有违规行为将进行处理。
招聘时收取高额体检费从中牟利
轻则属民事欺诈重则涉嫌诈骗
2023年12月,华商报曾就晨拓电子此类公司假借其他公司名义虚假招聘并收取高额体检费,之后再“诱骗”去外地参加所谓的“实习”这一骗局进行调查报道。
此类骗局中,招聘公司往往抛出待遇优厚的工作岗位引求职者上钩,面试轻松通过后,公司就会要求应聘者进行入职体检,联合指定诊所收取远高于市场价格的体检费。应聘者完成体检想办理入职时,却会被告知要去外地参加“实习”,否则不能上岗,体检费也不退。当踏上前往外地的火车,殊不知自己已被“卖”给了外地中介,等回过神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
对于此类求职陷阱,《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第3条明确规定:“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录用职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非法向劳动者个人收取费用的,应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劳动者。”因此招聘单位应将收取的体检费、培训费、保证金退还给求职者。
公司在招聘时收取颇高的体检费,实际上是从中牟利,骗取差价,非法占有求职者的钱财,轻则属于民事欺诈,依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上述公司应退还收取的差价。重则涉嫌诈骗,甚至追究刑责。
此外,招聘时谎称工作地点在西安,实则将求职者转给外地电子公司,这也属于虚假宣传,监督检查部门可对上述公司予以行政处罚。当求职者遭遇此类事件时,应当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由警方介入调查,如经调查,不构成犯罪的,求职者还可依法向当地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上述公司及其负责人退还费用。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白仲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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