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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都是3·15

买新车时商家代办旧车报废 报废残值没给客户

在小区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服务费为啥比电费还高?

卡里还有三四百元余额 奶站关门 退费难

装修公司进场后不履行合同及承诺不断“加钱”;网购的衣服到手后却发现是假货;购买的电动车续航低才得知电池竟并非原厂……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和切身利益。自2月10日华商全媒体征集“3·15”消费线索以来,各大平台已经收到超百条消费维权线索,涉及网购、家电家具、校外培训、物流外卖等多个消费领域,华商全媒体记者陆续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展开调查报道,记者介入后部分投诉已解决。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5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华商全媒体面向社会征集新闻线索。

如果你在消费中遇到欺骗与不公,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现商家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可向我们反映与爆料,华商全媒体记者核实后,将全力维护消费者正当权益,协助解决消费纠纷,挖掘其中的黑幕与陷阱;如果你曾成功维权,或是资深维权人士,欢迎你加入我们的行列,分享成功维权的经验;如果你深谙消费“潜规则”、消费黑幕,掌握行业欺骗消费者的招数和内幕,也请你勇敢与我们分享,让我们一起守护消费安全,畅通消费无阻,提振消费信心,共筑满意消费。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于震

华商全媒体9大平台等你来爆料

1.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可拨打029-88880000直接举报反映。

2.华商报官方微博:关注“华商报”官方微博,发送私信“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3.华商报官方微信:关注“华商报”官方微信(hsb88880000),在微信后台发送私信“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4.华商报小程序:微信搜索“华商报”小程序并发帖留言,内容包含“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文字、图片、视频皆可发送。

5.微信视频号:搜索账号“大风记者帮”,关注后发私信“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6.华商网官方微信:关注“华商网”官方微信(hsw_news),在微信后台发送私信“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7.华商网官方微博:关注“华商网”官方微博,发送私信“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8.华商头条APP:下载“华商头条”APP,点击首页下方菜单“+”栏目,发送“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9.二三里资讯APP:下载“二三里资讯”APP,点击首页下方菜单“+”栏目,发送“3·15+具体反映问题+联系电话”。

3·15案例

7900元网购“台铃”电动三轮车

故障频繁 卖家失联

西安一家台铃售后服务中心:该电动车的电池并非原厂家的车配电池

网购的电动三轮车到手后发现质量堪忧,消费者不知如何是好。

网购电动车毛病多

所配电池品牌与证书中不一致

年过八旬的市民史先生在网上一名为“小韩”的经销商处购买了一辆“台铃牌”电动三轮车用于代步,价格7900元,“买车的时候就是看中了‘台铃’这个品牌,想着质量上肯定不会出问题,经销商也承诺产品三包、终身保修等。”史先生说,产品还有发票、合格证等,但时隔一个多月收到车并使用后,发现这辆电动三轮车的质量问题很多。

“保险杠脱焊、倒车雷达损坏、刹车失灵……驾驶了不到几百公里,这辆车的问题越来越多。”史先生说,卖车时经销商称该电动车续航能够达到100公里,实际上每次充电后行驶也就30公里左右,电池损耗严重,目前已无法使用。

史先生说,车辆出现问题后,经销商的电话却打不通了。他随后找到西安一家台铃售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检查后称,他买的台铃电动车的电池并非原厂家的车配电池,无法进行售后三包和免费维修。“随车的一致性证书中写着动力蓄电池生产者为浙江超威动力能源公司,车辆应该装配超威电池,而实际装的是江西京九电源(九江)有限公司的京球电池,疑是在网上买到了组装的杂牌车。”

出现问题后经销商失联

台铃:会和消费者联系核实情况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史先生提供的印有东莞市台铃车业有限公司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看到,车辆制造企业名称为“东莞市台铃车业有限公司”,在另一份《车辆一致性证书》中,显示车辆生产企业为徐州荣腾机车有限公司,认证委托人和生产者(制造商)名称为东莞市台铃车业有限公司,其中动力蓄电池生产者为“浙江超威动力能源有限公司”,而车辆实际配备的电池却为“京球”牌。

记者看到,在史先生向东莞市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后,得到的回复是:“经部门核实,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东莞市台铃车业有限公司,现场未发现被举报的电动三轮车产品,东莞市台铃车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陈述东莞市台铃车业有限公司依法依规委托徐州荣腾机车有限公司生产相关型号的电动三轮车,并出具了被举报型号电动三轮车的3C认证证书等资料。该负责人陈述其公司严格按照车辆合格证的相关参数生产电动三轮车,而且东莞市台铃车业有限公司从未在网络平台开设网店销售电动三轮车,您提供的证据材料中的购车发票并非东莞市台铃车业有限公司开具的,建议您举报销售该电动三轮车的平台商家或者向平台反映。”

2月16日,记者拨打了此前卖车给史先生的商家电话,电话已无法接通。经过联系台铃全国服务热线4006800800,工作人员记录下相关情况后表示,会先和消费者联系,核实情况后会进行回复。

对于史先生的遭遇,记者咨询了一位电动自行车销售业内人士,他提醒:个别不良经销商会对原厂的电动车进行非法改装,包括拆卸原厂电池后,再换上质量较差的便宜电池卖给消费者。市民购买电动车时应尽量到正规的品牌门店购买,购车时应查询车辆实际情况与合格证书中的信息是否一致,避免上当受骗。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于震 文/图

买新车时商家代办旧车报废

报废残值却没给客户

买新车时商家代办旧车报废手续,关于旧车残值的归属,因当时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产生纠纷。

马先生今年47岁,西安人。2024年12月6日,他在凤城五路的陕西骏途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奇瑞星图凌云新车,车价15万,享受国家报废补贴1.5万元后的价格是135000元。

“我的旧车是一辆福特福克斯,跑了12万公里,符合报废政策,当时店方说可以免费代办报废手续,我就把车交给店里代办了,但一直没有通知我领取车辆报废后的残值。”2月15日,马先生说,店方只是在2024年12月下旬把报废的手续给了他,然后他拿着手续去申请国补。随后,他询问店方车辆报废的残值,才被告知残值归店方了。

“对此,我感到不合理,店方提前没有明确告知我这个残值的归属,只说是免费代办。”马先生说,他来找店方,店方说残值没法退,只能给送保养,但他不认可店方的说法。

2月15日上午,马先生再次开着新买的车前往陕西骏途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公司销售总监褚先生说,客户是2024年12月6日将旧车送到店里的,正常报废的时间需要20多天,国补要求在12月31日之前必须报废完成,当时销售给客户说的是“旧车给我们,我们去报废,不会产生什么服务费,但能保证不耽搁国补,确实没有说清楚残值归谁,客户理解的是代办,我们理解的是旧车归店方,双方在理解上产生了偏差。”

马先生对店方的解释还是有意见:“店方没有尊重我们。”

褚先生说,车辆报废后只给了报废证明,店方也及时提供给了客户。车辆报废的残值是2000元左右,他们找的是二手车贩子,中间会产生费用,最终,他们拿到手的是1200多元,这个钱不好出账了,店方可以给客户2次保养补偿,算下来也是1000多元。如果客户执意要钱的话,他个人也可以把钱掏了。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卿荣波

电动自行车充电

服务费为啥比电费还高?

商家:符合政策,价格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充电费用中的服务费竟然比电费还高,市民张师傅想弄清为什么。

近日,张师傅通过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称,自己刚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小区充电桩充电,充电后查看账单发现,在商家所收取的费用中,服务费竟然是电费的两倍,“充一次电的费用虽然并不多,但费用收取上,我却认为不合理。”张师傅说,他也查询了相关的规定,按照政府部门要求,单次充电的服务费应该不能比电费高。

2月16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来到张师傅所在的西安市凤栖西路某小区,其小区内的充电桩为“天天充电”品牌,在张师傅提供的消费明细上可以看到,其充电时间为2月13日,充电时长3个小时,其中电费单价为0.5109元/度,服务费单价为0.25元/小时,此次消费总电费显示为0.41元,服务费为0.75元,还有0.09元的充电无忧服务费,实付合计为1.25元。张师傅说,服务费加起来一共0.84元,是电费的两倍多,现在他就想弄清楚收费是否合理。

记者查询了解到,2024年9月27日,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西安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其中规定,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须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电价标准为0.5109元/千瓦·小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电价标准上加价收费。此外,还须按要求安装具备电量单独计量的充电设施,并按要求做好明码标价公示。2025年1月1日后未按时完成单独计量的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充电电费原则上按电动车标定功率计收充电电费,充电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次计收,单次充电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充电电费标准。

2月16日,记者拨打了“天天充电”客服电话4006888919,对于市民反馈的问题,客服人员表示,了解《关于规范西安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但他们企业充电桩是能够进行单独计量的,服务费则是根据企业运营成本,按照市场价来单独设定。“目前的价格是根据国家政策实施的,后续是否会调整看实际情况。”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于震

签了合同收了钱“房东”反悔

预收的物业费迟迟不退

房子没租成,1000多元也要不回来。

郭女士今年23岁,陕北人,在西安上学。2月12日,她打算租延兴门西路上的一公寓,联系中介后去看房,见了“房东”王女士,签订租赁合同,租金为每月1800元,押1付6,她一次性支付了12600元。随后就准备往里面搬。这时,王女士称需要先缴纳半年的物业费,郭女士就把1154.5元的物业费以现金形式给了王女士。

2月13日,郭女士去物业处打算先购买一些水电时被告知,业主打过电话,购买水电需业主授权,“我交不了水电费,就联系收我租金的王女士,她说房子不是她的,租不了了,她也没办法。”

当天,王女士把12600元租金退给了郭女士,中介也退还了中介费,但1154.5元的物业费,王女士却迟迟没有给郭女士退。郭女士说:“她说交给物业了,让我找物业要,问题是,我给到了她手上,只能找她要啊!”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现场联系王女士,她说,业主不同意往出租了,她只是跑腿的,收的物业费交给物业了,郭女士可以去物业要。

在记者追问下,王女士说,她和业主是男女朋友关系,但刚刚分手,前男友不接他电话,把她拉黑了,她也很头大。记者拨打了业主的电话,对方一听是媒体,马上挂断了。

王女士表示:“再给我一点时间,我想想办法。”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卿荣波 实习生 刘佳鑫

小区门口的奶站突然关门了

他卡里还有余额

他从外地回来后发现,小区门口的奶站突然关门了,而他办的卡里还有余额。

李先生今年73岁,青海人,平时随孩子住在西安市登高路上的万科东方传奇小区,2024年,他在小区西门口一家名为“阳光鲜奶铺”的奶站办了一张储值卡,“充了500元钱,然后偶尔去拿一两瓶奶回去喝。”

李先生说,他记得去拿了几次,卡内余额应该还剩三四百元。后来,他回青海住了一段时间,2月11日,再次回到西安后发现奶站关门了,变成了其他的品牌。

2月13日中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前往该小区西门,发现“阳光鲜奶铺”的招牌还在,但店门紧闭,里面停放的是夹饼和烤面筋的车子。

记者多方了解到,这家奶站于2022年6月开业,2023年6月换了一个老板经营到2024年11月后退租,还拖欠业主承租期间物业费7000余元。

关于李先生的反映,物业服务中心也和租户进行了沟通,其称不在本地,后续有退款计划,服务中心将持续联系跟踪租户情况,并及时反馈给李先生。

2月13日晚,记者联系上奶站负责人,他说,会对接李先生,看到底有多少余额,然后安排退款。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卿荣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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