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周怀忠

您的位置: 电子报 > 西安 > 正文

西安市将全面实行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华商报讯(记者 郭小雄)近日,西安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方案》,到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企业划转,全面实现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方案》明确:将市级各部门主管的151户企业,通过关停划转、整合重组,纳入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范围。今后,除市政府授权的有关单位外,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不再以各种名义投资设立经营性企业和经济实体。西咸新区和各开发区所属的37户企业,通过归并划转、整合重组成22户企业,由西安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同时根据市政府授权,由西安市国资委委托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对所属企业业务进行管理。

根据《方案》,今后,西安市国资委将构建形成以5个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依托、11个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产业集团为支撑的“5+11”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将更加合理。西咸新区和各开发区管理的22户企业将突出区域经济特质,进一步缩短国有资本投资链条,促进开发区经济发展壮大。在此基础上,西安市国资委将充分发挥专业化监管优势,引导推动市属国有资本向“三个经济”产业集群聚集,不断激发市属国有企业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助力推动西安经济高质量发展。

华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029-8651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