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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5年就业政策宣传月系列报道③

六类重点群体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有补贴

今年9月是陕西省就业政策宣传月,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政策暖人心就业创未来”。日前,华商报将陕西现行的就业政策进行分类梳理刊发,确保有需要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看得懂、算得清、看得见、找得到、记得住、用得好”。

开展培训和服务能享受这些政策

职业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六类重点群体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对企业新录用的六类重点群体,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六类人员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下同)。

>>咨询电话:

职业能力建设处029-63915137

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

政策内容:重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等支出。具体使用范围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按现行规定确定。鼓励民营企业申报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每个给予300-700万元补贴、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每个给予10-30万元补贴。

>>咨询电话:

职业能力建设处:029-63915087

加强团难人员兜底 政策有保障

公益性岗位补贴

政策内容: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对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企业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划,并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失业保险待遇

政策内容:按规定对符合条件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咨询电话:

失业保险处:029-63915129

省社保局失业和工伤保险经办处:029-85218396

报纸仅摘录刊登部分政策,更多完全详细补贴政策可扫描二维码查看。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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