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应支付利息按借款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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