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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利执法” 执法粗暴 执法“寻租”……

西安交警开展专项整治 发现问题线索快来举报

5月8日,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收集及受理方式,收集全市人民的投诉举报。

西安交警将专项整治“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不正确履行法定管辖职责等九方面的问题。

其中,“逐利执法”问题包括公安交管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执法不规范问题包括,公安交管部门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指公安交管部门“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执法粗暴问题包括公安交管部门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执法“寻租”问题指公安交管部门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以及警务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不正确履行法定管辖职责问题,是重点整治公安交管部门对本行业法定职责认识模糊,部门之间、辖区之间相互推诿导致出现执法“飞地”和监管“盲区”,执法履职不严谨,怠于执法、越权执法等问题。

还将整治企业、群众诉求渠道不畅通问题。包括公安交管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能主动深入企业、群众听取意见建议,与企业、驾驶人员面对面交流较少,对群众投诉举报回应迟缓,一些案件久拖不决,积案较多等问题。

此外,对趋势性、苗头性违法问题分析研判不及时,预防措施不到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疏于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对行政相对人缺少教育引导,未将违法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导致违法苗头演变为实际违法行为,个别案件演变为多发性案件等问题也在投诉举报范围之内。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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