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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引发网友热议

“路边摊”应有一席之地

近日,深圳市政府宣布取消全面禁止路边摊,允许街道办事处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消息引发了网友热议,有人支持,认为路边摊是城市烟火气的表现,也有人反对,觉得会影响城市形象和食品安全。专家表示,地摊经济有利有弊,城市管理者需要积极引导和规范,帮助摊贩科学经营,以达到促进经济恢复、便于市民生活的目的。

深圳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

网友有支持有反对

据“深圳城管”公众号消息,经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拟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条例允许街道办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

此外,新修订的《条例》在原《条例》“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的基础上,增加“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的例外规定。

而在划定位置之外设摆摊且拒不改正的,将由市、区城管和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占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没收摆卖的物品和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

此消息一经发布,便在网上引起了不少讨论,有支持的网友表示“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人间烟火在路边,小小生意也赚钱。”“太棒了,以后下班路上可以边吃边回家了。”

但也有不少网友表示,路边摊会影响城市形象,而且也担心食品安全,“深圳最大的优点就是干净整洁,别因为路边摊把自身优点搞丢了。”一些深圳本地的网友说,摆摊是支持的,如果商贩扰民而且占道经营,这就弊大于利了。

关于路边摊

深圳曾来西安“取经”

华商报记者查询发现,早在2020年西安市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就曾开展了名为“服务市民、温暖城市”的行动,其中明确提到要建成“三个一百”的便民措施,即在全市分批设置100处蔬菜早市,100处夜市烧烤集中区以及100处食品摊贩摊群点。2021年7月29日,深圳市城管局来到西安市考察市容环境整治工作。

据西安市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局官网消息,截至2021年12月17日,西安市已分三批共设立早市65处、夜市54处、临时摊群点72处、夏季瓜果临售123处,共计313处摊位14949个。

2023年,受“淄博烧烤”的影响,各城市的夜经济被推上到了关注榜的顶点,在西安市民搜寻的过程中,小南门的早市和洒金桥的夜市又成了“网红”打卡点。

对于目前西安市地摊经济的发展,西安市民安先生表示,自己平时很爱逛去家附近的步行街逛夜市,“地摊上的东西普遍比店里的便宜,而且开店成本很低,说实话,我都想当个摊主卖点儿啥。”

专家:城市需要烟火气

城市管理者应积极引导

全国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杜海峰认为,政府对路边摊不“一刀切”的做法值得肯定,“中国的城市都具有自身的特点,这些特点不能只是冷冰冰的大厦,更多的应该是每个城市中独特的烟火气。”

他表示,地摊经济的产生和发展,市民和市场的选择是重要原因,“正是因为市民有需求,不论是‘买’的需求还是‘卖’的需求都需要满足;路边摊会诞生出自己独特的活力,而且目前受许多因素影响,经济正处于恢复期,地摊经济对于缓解经济压力和就业压力有贡献。”

对于网友和市民关于地摊经济的不同看法,杜海峰说,地摊经济利在促进经济恢复、便于市民生活;弊在可能产生扰民、影响市容等行为,“一个事物自有利弊,但如何让它更多地朝有利的方向发展,考验城市管理者的能力以及市民素质。”

杜海峰建议,对于地摊经济的治理,首先不能一刀切,同时不能放任其自由“乱”发展,“城市管理者应积极引导,规划出适合摊贩售卖区域,规定营业时间,并且引导摊贩科学经营,对于那些违规经营的商贩也应以引导规范为主,处罚为辅。” 华商报记者 王煜鑫

>>多地发布设摊、外摆指导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摊经营活动管理,规范市民集市、创意夜市、分时步行街、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等新型设摊行为,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结合实际于今年2月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时期设摊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允许设摊开放区有序设摊,个人可以参与设摊开放区内的设摊经营活动等。

兰州市近日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外摆经营的指导意见(试行)》,规范了设置外摆区域、个人设摊行为,明确外摆设置条件,提出了创新设置特色点位,打造“金城”品牌项目,规范压实运营主体责任、落实设施管理要求、完善服务配套设施等内容。

今年1月,北京市印发《清理隐形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试试方案》,提出制定实施商圈外摆经营管理规则,在重点商圈组织开展外摆试点。 综合中新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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