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证监局网站显示,近日,深圳证监局向方正证券深圳梅林路证券营业部出具警示函。经查,上述营业部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时存在以下情况:为个别客户上门办理业务,且身份核实不到位;为客户开立融资融券账户早于合同双方签署日。
深圳证监局指出,上述情况反映出该营业部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不足,违反了《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7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华商报记者 李王艳
华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029-8651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