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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强奸罪、聚众淫乱罪

吴亦凡一审获刑13年附加驱逐出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5日上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亦凡强奸、聚众淫乱案,对被告人吴亦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附加驱逐出境;以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驱逐出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亦凡于2020年11月至12月间,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2018年7月1日,吴亦凡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

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吴亦凡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聚众淫乱罪,应依法并罚。根据吴亦凡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加拿大驻华大使馆官员旁听了宣判。 据新华社

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款共计6亿元

记者25日从税务部门获悉,吴亦凡(WUYIFAN)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采取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通过境内外多个关联企业隐匿个人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0.95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84亿元。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吴亦凡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00亿元。

据了解,前期,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根据有关方面线索和税收大数据分析,依法对加拿大籍艺人吴亦凡2019年至2020年期间涉嫌偷逃税问题开展了税务检查。由于吴亦凡大量经营信息、资金往来涉及多家境内外关联企业,案情较为复杂,北京市税务部门会同相关税务机关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目前案情已经查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吴亦凡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00亿元。其中,对其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的部分处4倍罚款计3.45亿元;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逃税款的部分处5倍罚款计0.42亿元。日前,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已依法向吴亦凡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北京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做好文娱领域税收监管工作,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我国税收主权,不断提升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的税法遵从度,进一步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据新华社

>>律师解读

吴亦凡需在中国服完刑后才被驱逐出境

强奸罪、聚众淫乱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附加刑驱逐出境一般适用于哪些人?主刑和附加刑关系如何?华商报记者采访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

赵良善认为,吴亦凡在其住所先后趁三名女性醉酒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之机,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刑法》规定的多人指的是3人以上,因此,法院可对吴亦凡犯强奸罪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即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赵良善说,吴亦凡又在其住所伙同他人组织另外两名女性酒后进行淫乱活动,触犯了《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的聚众淫乱罪,聚众淫乱罪的客体要件是公共秩序;客观要件是首要分子故意发动、纠集特定或不特定多数人于一定时间聚集于同一地点进行违反道德规范的淫乱行为;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根据《刑法》规定,犯聚众淫乱罪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案中,法院对吴亦凡犯聚众淫乱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针对吴亦凡犯强奸罪与聚众淫乱罪两罪,实行数罪并罚,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强奸罪与聚众淫乱罪两罪中,最高刑期为11年6个月,两罪刑期总和为13年4个月,北京朝阳区法院酌情决定执行13年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吴亦凡是外国人,所以法院可对其判处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在我国,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一是独立适用。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二是附加适用。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因此,吴亦凡需在中国服完刑后,才被驱逐出境。 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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