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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说法

醉酒惹的祸!下班后与同事连喝两场酒 自行离开时摔伤起诉索赔

下班后与同事连续两场聚餐喝酒,在自行离开时,醉酒的王某摔伤,鉴定为十级伤残。他将共同饮酒的同事和工作单位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会被支持吗?

2019年7月,王某下班后先与同事卞某某、李某某、田某、高某于西安市雁塔区某村聚餐、喝酒。之后,王某又与卞某某、田某于大雁塔附近继续聚餐、饮酒。在与卞某某、田某聚餐结束后,王某自行离开,行至大雁塔灯具城附近时摔倒送医,后花费医疗费(含后续治疗费)49470.38元。王某将共同饮酒者卞某某、李某某、田某、高某及王某工作的某物业公司一起诉至法院,要求卞某某等对其损失进行赔偿,要求某物业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诉讼中,王某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

近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王某作为成年人,且其称平时经常与朋友一起喝酒,应熟悉自己的酒量,并对醉酒后的危险性有足够的预知,但其仍放任自己醉酒并自行离开,应对自己的损失承担大部分责任。

被告卞某某、田某在第一场酒局结束后,又与王某再次聚餐,期间王某进入醉酒状态,在该场酒局结束后,卞某某、田某未将王某送回家。卞某某、田某作为共同聚餐、饮酒人,未对王某作出相应的安全护理措施,致王某醉酒后处于无人照顾的危险状态,对于本案中王某酒后摔伤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对原告的损失进行适当弥补。

考虑到本案中的聚餐、喝酒行为系原告与被告卞某某、李某某、田某、高某在下班之后的自发行为,原告诉请某物业公司对其诉讼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因第一场聚餐结束后,原告未喝醉且李某某、高某未参与第二场聚餐,原告要求李某某、高某对其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诉请也不予支持。

法官提醒

如何判断酒友是否承担责任?

判断酒友是否承担责任,主要是看酒友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即在喝酒过程中是否有强行劝酒的行为及明知道他人不能喝酒而故意劝酒。

当被劝酒者喝醉时其思维自控能力明显降低,如果再自行离开,大概率导致事故的发生,该后果明显系劝酒者的行为所导致。因此,其他酒友对被劝者有照顾、注意义务。倘若劝酒者放任被劝酒者独自离开,视为明知其醉酒可能发生意外事件却不加阻止,违反了照顾、注意义务,故对发生的损害应当承担责任。

受害人王某摔倒前,与卞某某、田某前后两场饮酒,作为一起饮酒的卞某某、田某虽未实施劝酒行为,但其明知王某可能已陷入醉酒状态,未尽到劝阻、照顾、护送义务,对于本案中王某酒后摔伤具有一定的过错,应对原告的损失进行适当弥补。

相关案例

醉酒回家被撞身亡 请客者未安全送离被罚2万余元

2018年11月某晚11时,西安一男子张某喝醉后倒在西安城北某机动车道内,王某驾驶机动车经过时未能及时发现,导致张某死亡。张某的继承人与王某就事故赔偿私下达成协议后发现,共同饮酒的李某、赵某在张某醉酒情况下未能将其安全送回家,遂诉至未央法院,要求二人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1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本次聚会系张某发起,张、李二人当天17时,先在某泡馍馆聚餐饮酒后(聚餐时还有韩某,但他未曾饮酒,席间离开),二人乘坐公交到达赵某楼下,要求赵某请客。赵某在楼下请二人吃饭,并饮用一瓶白酒,李某席间中途离开。因张某醉酒在饭店喊叫,被赵某赶走。张某回家途中醉卧机动车道,导致惨剧发生。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共同聚餐饮酒时,聚餐人应根据客观情况对其他饮酒人承担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此义务不应超过社会理性人对其他饮酒人最基本的安全保障认识。本案争议的焦点是:李、赵二人对张某的死亡是否存在过错?与张某的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赵某作为共同饮酒人,明知张某醉酒严重,并未将其安全送离,导致张某处于非常危险的环境之中,故存在过错。李某作为共同饮酒人,在第一次聚餐结束后未能及时劝阻张某离开,还参加二次饮酒,也存在过错。张某死亡直接原因是交通事故,然李、赵二人未尽到基本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张某醉卧机动车道被撞身亡,二人与张某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最终,依法判决赵某承担3%的责任,即赔偿2万余元;李某承担2%的责任,即赔偿1.5万余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律师说法

同饮者负有相互提醒等注意义务

陕西圣拓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文博认为,同饮者之间应当负有相互提醒、劝告少饮以及阻止已过量饮酒的人停止饮酒并将其安全护送回家、照顾通知其家人的注意义务。若醉酒者已经处于醉酒状态,同饮者应当预料到醉酒者独自离开可能发生的危险,但轻信危险可以避免而不管不顾,则应认定为同饮者未尽到足够的安全注意义务,存在过失或不作为行为,这种行为与醉酒者身体受到损害之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因果关系,符合《民法典》侵权责任篇关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因此同饮者应当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醉酒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熟悉自己的酒量,能够认识到饮酒过量后人的意识与未饮酒时有所不同,并对醉酒后的危险性应有足够的预知,但轻信可以避免危险而放任自己醉酒并自行离开,存在主要过错,故应就损害结果承担主要责任。

律师提醒

举杯有风险 喝酒需谨慎

张文博律师表示,闲暇时间与朋友同事喝点酒、聊聊天,是常见的放松心情和增进感情的方式。但应注意,举杯有风险喝酒需谨慎,无论是自饮还是同饮,都应该把握好尺度适可而止,否则很有可能既伤身体又破感情。

张律师提醒,聚会饮酒时同饮者一定要相互关照,相互劝阻,一旦有人醉酒,其余同伴应对醉酒者给予最大限度的扶助,承担起安全护送、照顾救治的义务,这既是情理要求更是法律规定。 华商报记者 宁军 实习生 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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