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路旁被行道树砸坏
4S店评估车辆价值折损3万元
今年2月,西安市民孙先生花14.5万元购买了一辆2015年的二手奥迪A4L。
7月18日晚,他将车停在西安市建国三巷与先锋巷附近。19日上午7时,他接到电话,对方称“路旁一棵行道树倒了,砸坏了他的车”,他得知后赶忙查看,发现有城管在处理现场。
“我问城管车坏了咋办,对方让我先走自己的商业保险。”孙先生随即联系4S店进行维修。
孙先生说,4S店称他的车属于大修,价值会折损。但保险公司理赔员告诉他,车辆的价值折损保险公司不赔付,如果维修费走保险,来年的保费预计上涨15%左右,建议他联系碑林区城管局园林绿化队进行赔付。
7月20日,他联系园林绿化队,工作人员称可以走他们的商业保险,但是流程较慢,“谈及车价折损,起初对方不负责,后来又称他可以提交申请,走城管局审批流程。”
7月22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在建国三巷附近见到孙先生。孙先生提供的照片、视频显示,事发当天,距离他车子西侧20米左右的一棵梧桐树向东侧倒下,多根树枝落在车上,车的后挡风玻璃、车顶、后备箱盖等处均被损伤。
孙先生提供的《陕西奥诚二手车中心评估报价单》显示,若他的奥迪A4L未遭遇事故,正常评估价格为12万元。行道树砸车导致其需更换右后尾灯、更换后备盖、右后车窗玻璃、天窗、后挡风玻璃等,最终评估价值为9万元。孙先生说,这辆车虽是二手车,但因非他造成的事故,导致车辆折损3万元,他无法接受,“如果不垫钱,走我的保险,保费还要上涨15%。”
园林绿化队:赔偿车辆折损需有法律依据
孙先生拨打了保险理赔员电话,对方说,孙先生的二手车是刚买的保险,如果出险,来年的保费将上涨15%左右。如果城管部门有保险,可以走城管的保险。记者询问:“车辆维修费,能否走代位追偿?”理赔员回复,孙先生可以选择代位追偿,但需要提供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或警方开具的回执,及园林绿化队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法律文书不齐,将没有办法启动相应程序。”
孙先生联系了园林绿化队。工作人员说,如果孙先生用自己保险出险会导致来年保费上涨,那也可以选择走城管部门的商业保险,但需先行垫资,在指定的维修厂维修,走的流程相对较慢;关于其提出的车辆折损费赔偿,则需要孙先生将相关资料交至园林绿化队办公室,由办公室协调看能否报账。
记者表明身份并询问,“如果孙先生选择代位追偿,没有相关的法律文书如何解决?”该工作人员说,他们可以帮助孙先生协调有关部门出具其需要的法律文书。
“孙先生提出赔偿车辆价值折损费,此前有过类似情况吗?”工作人员说,此前从未赔偿过受损车辆的折损费,一直是以维修为主,“保险公司没有赔偿车辆价值折损费的标准,城管局目前也未曾赔偿过该项费用。”他补充道,“以前有车辆被砸报废了,也是由第三方鉴定,保险公司牵头,找一个合理的价位进行一次性赔付。”孙先生想要城管局赔偿车辆价值折损费,需要写明诉求,写清楚依据的法律条款,他们好向上级上报审批。
看看律师怎么说
诉求合理
城管局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律师王毅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另外,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的财产,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本次案件中,城管局作为街道两旁树木的管理者,无法证明己方没有过错的,则需要对孙先生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赔偿标准应该以车辆受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更为合理的方式计算,因此,孙先生的车辆价值折损费可以要求城管局承担。但为了更好的维权,建议孙先生通过有专业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车辆的实际受损进行价格鉴定,出具专业鉴定报告,从而更好地达到维权目的。
诉求不合理
车辆贬值损失不属于财产损失范围
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耀华说,这是一起因林木倾倒致他人财产损害的案件,林木管理人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因为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等都属于财产损失的范围。
本案中,当事人提出的车辆受损的价值折损是否应予赔偿?李耀华律师说,被损坏车辆的贬值损失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的财产损失范围,因此司法实践一般不予以赔偿,只有在少数极端情况下才予以支持,即购置年限较新且行驶里程较短的车辆发生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尤其是车辆发动机、变速箱等关键部位受损后,才可以考虑适当赔偿。 华商报记者 张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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