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周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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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线索快举报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和防止不法人员利用物流寄递渠道贩运枪爆等物品,7月19日,西安市公安局发布通告称,严禁违反国家规定,通过寄递和物流渠道邮寄、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和其他违禁物品;严禁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以上违禁物品的制造、买卖信息。

西安市物流寄递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寄递企业要认真执行实名收寄、开箱验视、过机安检等“三项制度”,零担普货运输物流企业要认真执行托运人实名登记(备案)、货物抽检抽查、物品登记和信息留存等“安全查验制度”;对寄件人或托运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的、提供身份信息不实或者拒绝接受安全验视的,物流寄递企业不得收寄、运输。

对违反国家规定,邮寄、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和其他违禁物品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对违规收寄、运输的单位及责任人通报有关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从严处罚。鼓励、保护物流寄递企业及从业人员积极举报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和其他违禁物品的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构成案件的线索,公安机关予以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信息及安全。对包庇、帮助违法犯罪人员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110、属地派出所报警电话、西安市公安局物流寄递犯罪侦查支队电话82153519。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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