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周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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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安“百日行动” 严打这16种违法犯罪

根据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的安排部署,切实维护西安市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积极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西安市公安局现向全市收集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积极检举揭发。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将依法对下列违法犯罪予以严厉打击:

(一)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迫交易、强行阻工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组织容留卖淫、强奸、猥亵、侮辱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和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类违法犯罪案件;

(四)聚众赌博、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醉驾、酒驾、毒驾、飙车等危害公共安全及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利用互联网串联、煽动、非法聚会的违法犯罪;

(八)校内外勾结霸凌中小学生等违法犯罪行为;

(九)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涉枪涉爆等涉网犯罪行为;

(十)吸毒、制毒和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食品药品领域、环境安全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十二)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盗窃、抢夺、抢劫、走私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三)通过互联网等渠道违法违规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的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四)使用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等从事非法娱乐游艺活动等违法行为;

(十五)对违法犯罪进行包庇纵容,失职失责的违纪违法行为;

(十六)其他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提倡实名举报,匿名举报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举报人、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依法对举报人真实姓名、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等保密。为便于调查核实,请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即日起,实施或参与违法犯罪的嫌疑人主动投案,如实交待违法犯罪事实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鼓励个人和有关组织积极举报、控告各类违法犯罪,受理举报单位将依法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和保密。

举报地点:西安市公安局辖区各分局、各派出所

举报电话:110(24小时)

附:各分(县)局举报电话

1.西咸新区公安局:33585129

2.新城分局:86752446

3.碑林分局:86752110

4.莲湖分局:87213374

5.雁塔分局:86772110

6.灞桥分局:86758110

7.未央分局:86757835

8.阎良分局:86860110

9.临潼分局:86758500

10.长安分局:86750710

11.高陵分局:86759712

12.鄠邑分局:84810110

13.高新分局:86753983

14.站前分局:86753511

15.经开分局:86517000

16.黑河分局:85198110

17.洪庆分局:86776500

18.航天分局:81563666

19.周至县局:86759042

20.蓝田县局:86758800

21.浐灞分局:83622017

22.交警支队:86755116

23.治安管理局:86751518

24.公安公交分局:86753210

25.公安地铁分局:86321111 华商报记者 卿荣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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