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周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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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昨日,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发布,文件共5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文件指出,“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中央认为,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依然极端重要,须臾不可放松,务必抓紧抓实。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文件确定,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充分发挥农业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摘要

2021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产量达到1.3万亿斤以上,生猪产业平稳发展,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

到2025年,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

设立衔接过渡期。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以大中型集中安置区为重点,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

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持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在脱贫地区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在西部地区脱贫县中确定一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集中支持。

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粮、棉、油、糖、肉等供给安全。坚持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政策。加强口岸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

打好种业翻身仗。加快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深入实施农作物和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实施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和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加强制种基地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中央和地方共同加大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2021年建设1亿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

强化现代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支撑。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到2025年全部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到2025年创建500个左右示范区,形成梯次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格局。

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在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建设一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县。支持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发展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试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

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

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到202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动农村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继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在县城和中心镇新建改扩建一批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选建一批中心卫生院。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逐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质量。

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

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承接适宜产业转移,培育支柱产业。积极推进扩权强镇,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镇。开展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投入保障。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发挥财政投入引领作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

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研究制定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具体办法。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协作帮扶、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根据实际需要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

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各地要围绕“五大振兴”目标任务,设立由党委和政府负责同志领导的专项小组或工作专班,建立落实台账,压实工作责任。

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

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

健全乡村振兴考核落实机制。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创新完善督查方式。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减轻村级组织不合理负担纳入中央基层减负督查重点内容。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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