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卫健委在全省确定了107家医疗机构作为“应急助产机构”,用于应急承接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普通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工作。
国家卫健委要求,各地在“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之外,以分娩量较大的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为重点,确定一批应急助产机构,用于应急承接普通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启用后,承接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孕产妇产检和住院分娩,原在该院建档的普通孕产妇统一转移至应急助产机构接受产检和住院分娩,该院妇产科医护人员可由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调配至应急助产机构工作。
我省确定107家应急助产机构中,省级4家:西北妇女儿童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西安市13家:西安市第三医院、西安市北方医院、西安市第一医院、西电集团医院、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西安航天总医院、阎良区人民医院、临潼区妇幼保健院、西安工会医院、高陵区妇幼保健院、鄠邑区妇幼保健院、蓝田县妇幼保健院、周至县妇幼保健院。 华商报记者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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