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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履行合同却拒不退款 中介:你爱找谁找谁去

市民陈师傅通过中介看上了位于西安市鄠邑区一套价值72万的二手房,但这个价格比陈师傅的心理价位多4万元,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答应可以尽力协调达成,陈师傅便交了1万元诚意金。最终没有协调好,中介却拒不退还诚意金。“当时我就和中介公司商议,如果能降到68万就把这套房子买了。”

随后,陈师傅和中介签了一份议价协议书。华商报记者在协议书上看到,陈师傅支付1万元诚意保证金,中介在7日内和房东协商尽力把价位压低至68万元。如果最终谈好68万元,陈师傅不愿购买则1万元诚意金不退;如果超期仍未谈好,中介返回1万元诚意金,协议签署日期是3月18日。目前已超过规定协商日期,而房主的最低出售价是70万。“这几天我多次找中介公司,要求退还1万元诚意金。但中介拒绝退还,并让我以现在谈到的70万元价格购买。”

3月28日,华商报陪同陈师傅来到优搏地产,中介负责人得知来意后对陈师傅说:“这事不解决了,谁来了都不解决,你爱找谁找谁去。”并将记者和陈师傅推搡出店铺。

记者随后将此事向西安市鄠邑区房地产管理所反映,值班工作人员表示知道此事,目前还在和中介沟通。当记者询问何时能够解决,工作人员打了一通电话后答复说:“你下周一来,再说。”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诚意金,顾名思义是对此有诚意而付的费用,诚意金不同于定金。如果在客户要求的时间内中介公司没有谈到客户要求的价位,诚意金完全可以无息全退;如果达到客户的要求价位,则诚意金冲抵中介服务费或房款等。该事件中,双方针对诚意金退还的条件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中介公司在7日内未达到客户要求的房款68万元,应依约退还。 华商报记者 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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