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周怀忠

您的位置: 电子报 > 要闻 > 正文

一系列税收政策支持“小店经济”发展

月收入10万元以下的 季收入30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3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恢复商品流通和商业秩序工作情况。

小店联系千家万户,提供了就业,方便了生活。但众多小店因抗风险能力比较弱,在这次疫情中受到的冲击比较大,帮助小店渡过难关是当务之急。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世宇说,一段时间以来,我国部署出台了四批税费优惠政策,在这些政策当中,很多是支持小店发展的。比如住宿餐饮、美容美发等生活服务业,国家已经明确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餐饮住宿等受到疫情严重影响的困难行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8年。

“小店大多数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就是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国家专门出台了税费支持政策,明确3月至5月湖北省境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其他省份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到1%。”王世宇说。

在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中,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也就是相当多的小店给予了更大的力度的优惠。此外,在去年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政策中,也有相当一批政策是支持这些小店发展的。比如月收入10万元以下、季收入在30万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等。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目前全国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减免物业租金的出租方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优惠。在减免税的办理方式上,也本着尽可能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做了简化处理,通过实施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税等税收优惠,有效减轻出租方的税收负担,激励他们主动减免租金,降低这些纳税人的负担。

王世宇说,下一步将继续采取实打实、硬碰硬的措施,保证“真金白银”送到这些小店手中。 综合新华社、央视等

华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029-8651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