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周怀忠

您的位置: 电子报 > 中国 > 正文

地洞囚禁少女24天 湖南男子被判死刑

3月23日,记者从湘西法院网获悉,去年在自家地洞囚禁16岁少女、性侵24天的湖南凤凰县55岁男子龙某和一审被判死刑。

2019年3月,媒体报道,2019年2月13日至3月9日,湖南凤凰县山江镇一名16岁少女,在本镇55岁男子龙某和家的地洞中度过了地狱般的24天。

因长期单身,龙某和养成了观看不良碟片的嗜好,为满足其性侵欲望,他开车拉客时绑架了一名16岁少女,并囚禁在自家房屋地洞内长达24天。期间,多次对少女实施性侵,直到被警方解救。

今年3月19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龙某和强奸、非法持有枪支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龙某和犯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龙某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0729.6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2月13日至3月9日,龙某和驾车搭乘路边等车的被害人龙某某,在其上车后产生囚禁强奸歹念,遂采取捆绑、封口、麻袋蒙面等手段予以暴力控制,将其锁上铁链囚禁在事先修建的自家地下室,期间以枪杀、电击等方式进行恐吓,多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某和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龙某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仿五四手枪一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龙某和强奸手段特别残忍,情节十分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龙某和到案后虽认罪,但其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造成的后果严重,影响极为恶劣,不足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龙某和的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红星新闻

华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029-8651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