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周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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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大规模复工复产,我省对企业提四点要求

企业要安排专人掌握员工身体状况

防输入 防扩散 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链

早发现 早隔离 全力以赴救治感染者

2月20日下午,华商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五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将免征企业养老等三项费用。

对缺勤员工要弄清原因

对因病缺勤的要一追到底

我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疾病防控专家组组长刘峰介绍,在复工复产的过程中,要做到四点:

第一,要严格做好返岗员工的健康管理和监测。企业要掌握员工流动和健康情况,对员工前期的去向和来源要进行鉴别。要安排专人掌握员工身体状况,每天进行体温监测,员工出现健康异常要及时如实向单位报告。

第二,要加强工作场所的防控管理。在工厂车间入口处开展体温监测,并进行登记。对缺勤员工要弄清楚原因,对因病缺勤的要一追到底。做好公共区域和常接触物体表面的定时消毒。要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员工在工区之间流动,严格控制集体活动、会议频次和规模,有条件的企业可错峰上下班。加强就餐管理,实施错峰就餐或回办公室、车间休息室用餐。

第三,加强员工个人防护。加强教育培训,让员工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尽量使用网络传输文件,减少纸质文件的传递。

第四,做好疫情应对与处置。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以及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防控责任人和措施,确保一旦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能够妥善应对和处置。要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员工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时,及时安排到该区域暂时隔离,并按照相关要求安排就近就医。

医院已做出调整

由主战疫情防控改为“平战结合”

马上复工复产,看病的人也会增多,医院有什么对策?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刘青光表示,随着疫情变化及省内各地复工复产,慢性疾病复诊及普通疾病就诊的需求越来越强,看病的人会逐渐增多,医院人流密度会越来越大。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指示,为缓解新冠肺炎战疫期间各类患者就诊需求,近期已做出调整,由前一段时间的主战疫情防控、新冠肺炎病人诊治改为疫情防控和日常医疗工作“平战结合”,两线并重。有计划、逐步展开普通门诊和病房,优先保证急危重症病人的需求,保证肿瘤患者、孕产妇、儿童等特殊人群需求。

从2月到6月

中小微企业免征企业养老等三项费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晓东介绍,2月17日,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印发实施《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了15条稳定就业的政策措施,结合近期中省发布实施的其他相关政策,帮助企业渡难关、稳岗位。

一是“免”。从2月到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该三项费用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

二是“缓”。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三是“返”。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不含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僵尸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实际缴费的50%提高到60%;将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裁员率标准由不高于上年度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放宽至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四是“补”。对春节期间(2020年1月24日-2月9日)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新吸纳人员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支持创业中心建设,按照县、镇级创业中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用于补贴入孵中小微企业或创业个人房租、水电费等。疫情防控期间,对提供线上求职招聘服务的高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校园招聘补贴。

五是“延”。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

六是“商”。在疫情防控期间,鼓励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实施灵活用工措施,与职工协商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七是“扩”。支持社区(村)开发临时性防疫公益性岗位,优先招用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和无法返岗劳动力;对受疫情影响失业且缴费满一年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至疫情结束。 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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