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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华商报读者来电:灞桥区富力白鹭湾小区物业在小区贴出公告,“物业费由原每平方1.5元涨到1.76元”,业主想知道物业此举是否合理?
1月7日华商报向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咨询。
1月14日收到回函:经查,该小区物业费每月1.5元/平方米并未涨价。
白鹭湾南区和北区因交房时间差距问题,公摊电费一直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目前,开发商已将全部房产移交物业接管,自2020年1月1日起,住宅小区的公摊电费由全体业主分摊。
经初步测算,南区为每月0.26元/平方米,北区为每月0.27元/平方米。全体业主承担公摊电费按每月0.25元/平方米计算。
鉴于白鹭湾小区物业目前接管后时间较短,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物业公司,以向电力部门交付的电费和实际损耗票据为依据,对小区公共部分公摊电费数据重新核算,并定期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同时,依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协助物业主管部门或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物业公共电费分摊情况或公示信息进行指导监督。 华商报记者 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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