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周怀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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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联合声明

近期,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塔陕西省分公司”)不断接到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公司、房屋业主的电话,反映有自称为广东长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微基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中民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志诚网络有限公司、中开嘉华铁塔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圣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科创集团甘肃海荣网络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人员与他们接触,声称受上述公司的委托,以5G基站建设为由,与他们洽谈通信基站物业租赁和公共设施使用事项,甚至已与物业公司或业主签订了排他性的合作协议。有的公司还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为此,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塔陕西省分公司特发布联合声明如下:

一、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塔陕西省分公司并未参与上述活动,且从未授权第三方在陕西境内开展任何有关通信基础建设的工作。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2019 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的统筹者。对于冒用身份以欺诈方式开展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塔陕西省分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陕西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将5G基站规划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由陕西铁塔牵头5G基站纳入陕西省市区县控制性详细规划工作。而上述公司均未获得5G运营相关牌照,未参与我省5G基站规划和建设工作,其投资5G网络建设和有偿使用公共资源的行为存在较大风险。

四、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塔陕西省分公司将就有关不实新闻提出严正交涉,诉求相关媒体予以澄清事实,对于不实新闻所引起的经济、商誉损失与法律风险,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已经与第三方签订合作协议的单位或个人,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与法律风险,与中国电信陕西公司、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中国铁塔陕西省分公司无关。

特此声明!

二0一九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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