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周怀忠

您的位置: 电子报 > 中国 > 正文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将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据新华社电 记者20日从财政部了解到,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日前联合印发通知称,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开,并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根据五部门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为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划转工作,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操作办法》作为通知附件,要求全国划转工作严格遵照操作办法执行。

划转国有股权获取的收益应如何管理和使用?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后,承接主体获取收益的方式是“分红为主,运作为辅”。在资本运作时,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要履行3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并应承继原持股主体的其他限售义务。

华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029-8651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