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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可帮忙申请公租房

男子收几十人费用后失联

华商报讯(记者 蒲阳)交了8000元到1.5万元的办事费托人帮忙申请公租房,久等不见房子下来,办事的人也联系不上了,38名维权者不知到哪挽回损失。

找同事的朋友申请公租房

付1.5万办事费后对方失联

31岁的杨先生是宝鸡人,在西安工作五六年了,2018年,他了解到公租房租满5年以后可以低价购买,便一直想申请一套。

“我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的标准,但听说这个很难办,知道他能帮忙申请就交了1.3万元托他办事。”杨先生说,办事人是妻子同事的朋友韩某,2018年7月初,他交钱后韩某把他拉进一个微信群,群里有几十人都是出钱托韩某帮忙申请公租房的。

“6月底联系,7月初交钱,他说9月之前办好,中间又说可以提前1个月,但最后一直拖来拖去,从2018年11月就开始电话打不通了,微信也不回。”杨先生说,他曾询问过为什么一直申请不下来,韩某说政策变了,时间要往后推一推。

杨先生说,韩某当时给他开了个条子,写着“今收到办事费13000元”,据他了解,之前韩某收钱时还与部分人签了合同。

“最后他把微信群解散了,但解散之前我们感觉不对,自己建了一个群。”杨先生说,之前的群内有六七十人,现在他们新建的群里有近40人,每个人交钱8000元到1.5万元不等。

华商报记者联系到杨先生妻子的同事王女士,她表示,她也是受害者,韩某之前是她的客户,以前一起吃过饭关系挺好,她自己也投入了1万元没要回来,有部分人收到退款。

声称“在我这没办不下来的”

面对退钱要求推诿威胁

目前,“公租房受伤人群”微信群中有36名维权者,群中的刘先生和女朋友向韩某各交了1.5万元,之后还给了5000元好处费。5月17日下午,他们向记者展示了与韩某签订的合同。

5月17日,记者看到,合同约定韩某将对其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前期准备工作进行指导,资料整理以及相关受理单位递交所需申请资料等事项。其中,申请审批程序全部流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但需支付其劳务费用1.5万元。约定委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如遇特殊可延长3个月。在合同末签有双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签署日期为2018年5月8日。

“之前申请没申请上,觉得没希望才走的这条路,在朋友圈看到他说可以弄,就联系他了。”刘先生说,他知道韩某在西安的两个住址,一个已经搬走,一个是高陵区韩某妻子家,他们之前去过,但是没找到韩某。

记者在刘先生与对方的聊天记录中看到,刘先生曾询问“如果办不下来呢?”韩某回复说“在我这没有办不下来的”。2018年8月23日,刘先生询问房子什么时候下来,韩某回复说,“现在政策改了都要等。”9月18日,刘先生再次询问什么时候交钥匙,韩某表示确定23日~25日之间,到时还需拿上身份证。

久等无果,刘先生要求韩某退钱,韩某表示现在合同还没到期,并称,“你看不行法院起诉。”

韩某妻子称与其只差离婚证

警方表示受理后正调查定性

昨日,记者多次拨打韩某电话却一直关机。

随后,记者联系到韩某的妻子张女士,她表示目前自己也有很长时间联系不上韩某,韩某的事她不想再过多参与,“我和他与离婚就差一张离婚证,之前有人找到我家,我才知道他出了这件事。”

昨日上午,记者从公安经开分局一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目前明光路派出所已受理报警群众反映,正对此事进行调查定性,韩某是否涉及诈骗还未定性。“之前未央警方接到反映后定性为民事纠纷,有部分人已经联合到未央区人民法院发起了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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