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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离家出走 高速上步行11公里

华商报咸阳讯(记者 王斌)与父母发生矛盾,“熊孩子”离家出走,在高速上步行11公里后被咸阳交警巡逻发现,安全送回家中。

3月17日下午4时许,咸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西铜中队两名民警沿延西高速巡逻时,在西安方向三原段(K792+700)处发现应急车道上走着一个人。时值返城车辆高峰时段,过往车流量大,速度较快,行人徒步高速十分危险。见此情形,民警立即打开双闪灯警示后方来车,将车停下上前询问情况。

民警近前一看,发现行人是名十多岁的戴眼镜少年,穿着一身运动衣,还背着书包,俨然一副学生模样。面对民警询问,少年沉默不语。为确保少年人身安全,民警遂将他带到新兴收费站作进一步询问。经多方开导,少年称自己叫张某某,铜川新区人,目前正上初一。当日,他在家和父母吵架后,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准备步行去西安找姥姥。当时,他已经在告诉上行走了11公里。最终,在民警的耐心劝说下,他答应自己带路,让民警送他回家。

半小时后,民警带着张某某来到了铜川新区一家电脑专卖店,见到了张某某的爸爸和姑姑。据其姑姑讲,孩子因琐事和妈妈吵架后离家出走,妈妈都急哭了,一家人正商量怎么找孩子。看到孩子回来了,一家人十分惊喜,对民警的热心救助再三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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