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 CN61---0053 社长:周怀忠

您的位置: 电子报 > 中国 > 正文

四川通报“女子纱布入腹死亡”事件

近日,有媒体报道“四川女子手术后纱布遗留体内4个月后死亡”一事,引发关注。1月11日,四川攀枝花市卫计委通报“女子纱布入腹死亡”事件最新进展,称此事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涉事的攀枝花宏实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调查结果显示:称死者袁平秀肠道内纱布系2018年6月6日在攀枝花宏实医院行“剖宫取胎术”时遗留,最终引发感染性休克导致死亡。本病例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攀枝花宏实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后续诊疗医院攀枝花市中心医院未按疑难疾病采取进一步诊断措施,承担轻微责任。攀枝花宏实医院6月6日对袁平秀实施的“剖宫取胎术”无手术指征。参与术前讨论的文莉琼医生负主要责任,胡晓峰医生负次要责任。

攀枝花宏实医院存在手术室能力建设不足、管理不到位、缺乏对制度落实的监督纠错机制等问题。在此次手术更换手术包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手术室管理相关制度。器械护士苏阿芹、巡回护士周燕负主要责任,文莉琼医生负次要责任。此外,西区卫生计生局存在对攀枝花宏实医院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此事,调查组公布了处理意见:责令西区卫生计生局对承担主要责任的攀枝花宏实医院及其涉责医务人员作出处理。吊销攀枝花宏实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吊销主持术前讨论和手术主刀的医生文莉琼《医师执业证书》。吊销器械护士苏阿芹《护士执业证书》。吊销巡回护士周燕《护士执业证书》。暂停参与术前讨论的医生胡晓峰执业活动6个月。

当地卫生计生委还对承担轻微责任的攀枝花市中心医院作出处理:给予警告;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记4分;责令市中心医院对涉责医务人员给予处理。

此外,当地卫计委责令西区卫生计生局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强化对辖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理。 据《北京青年报》

华商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029-86519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