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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省份机构改革方案全部获批

日前,党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上海市机构改革方案。至此,我国31个省份机构改革方案全部“出炉”并对外公布。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机构改革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9月13日,《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印发,成为首个获得中央批准的省级机构改革方案。此后,山东、福建、广东、湖南、云南、浙江、宁夏等省(区、市)机构改革方案陆续公布,均对机构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从方案看,上海将改革后的党政机构设置为63个,重庆、天津为64个,其他省份大多不超过60个,各省份党委机构、政府机构数量各有不同。各省(区、市)党委职能部门和政府组成部门总体上同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对应。在此基础上,各地还根据本地经济社会特点和工作需要因地制宜设置了一批机构。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2018年年底前,省级党政机构调整基本到位。省以下党政机构改革,在2018年年底前报党中央备案。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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