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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强制戒毒被作“病假”处理

日前,江西省南昌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通报了南昌市赣东大堤城区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班子成员集体违反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的典型案例。

2016年6月26日,南昌市赣东大堤城区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干部芦某到江苏省张家港市出差,当晚因吸毒被当地公安抓获,予以行政拘留并移交强制戒毒。事情发生后,在南昌市水利工程质量建设质量与安全站担任副站长的芦某某(芦某姐姐)为了让弟弟逃避纪律处分,找到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党支部书记闵某华和负责人陈某,请求给予关照。闵某华与这姐弟俩同事多年,平时关系不错。

本着能帮就帮一把的想法,闵某华想出了一个自以为瞒天过海的“妙计”:“毒瘾也是一种病,要不你就提供一张病假条,我们就说他请病假在家休息。”随后,闵某华还指点芦某某找其他班子成员说情。2016年8月10日,陈某召集班子成员开会,讨论芦某“请病假”事宜。大家一致同意在芦某强制戒毒期间,以病假为由准他请假一年。芦某戒毒期间,单位的工资待遇照常发放。

“赣东管理处芦某待在牢里服刑近两年时间,工资待遇照领……”2018年3月,一封举报信引起了南昌市纪委监委驻市水务局纪检监察组的注意。经查,南昌市赣东大堤城区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党支部书记闵某华、负责人陈某,在得知本单位党员芦某吸毒并被强制戒毒后,没有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反而以请病假的方式帮其掩盖违纪违法事实。

2018年8月14日,南昌市水务局党组给予芦某开除党籍、降低行政岗位等级处分,责令退回违规所得工资待遇36674.44元;给予闵某华撤销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给予陈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市水利工程质量建设质量与安全站副站长芦某某(芦某姐姐)党内警告处分;对该处其他班子成员刘某、蔡某、熊某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南昌市纪委监委对市水务局分管副局长唐某进行诫勉谈话。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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